人物简介:何鲁丽(1934-2022),山东菏泽人,1986年加入民革。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,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,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,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,中国人民争取和平裁军协会会长、名誉会长,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会长,中国辛亥革命研究会会长,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。民革第七届、八届中央副主席,第八届、九届、十届中央主席。第九届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
何鲁丽是著名爱国民主人士何思源之女。她深受父亲以天下为己任的家国情怀影响,将“以身报国、坚定地跟共产党走”作为贯穿其一生的信念。何鲁丽前半生行医,后半生从政,先后担任地方政府公务员、民革中央领导、国家领导人,在许多重要岗位履职,见证了国家的发展、社会的进步、时代的变革。
仁心济世,情系妇幼。1957年从北京医学院毕业后,何鲁丽担任儿科医生长达27年,曾参与创办北京市第二医院小儿科,在小儿内分泌、小儿成长障碍等临床治疗方面成就显著。她担任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理事长、名誉主席,大力推动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,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。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期间,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,积极参与立法、监督、对外交往等工作。她特别注重教育、妇女、卫生、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,就劳动法、义务教育法、妇女权益保障法、民族区域自治法等贯彻实施情况赴地方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,出席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、统计法等法律实施座谈会。她关心妇女儿童事业,曾出任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副主席。退出领导岗位后,她依然关注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事业,2008年荣获中国福利会颁发的宋庆龄樟树奖。
与党同心,精诚合作。1996年担任民革中央主席后,何鲁丽根据新世纪、新阶段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提出“把一个什么样的民革带入21世纪”的问题,致力于把民革打造成为政治上坚定清醒、组织上富有活力和凝聚力、制度上健全完备的高素质参政党。她团结带领广大民革党员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继承发扬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,认真履行民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职责,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,针对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、三峡库区移民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、国有企业改革、振兴重大装备制造业、精神文明建设、青藏铁路二期工程建设、抗击“非典”疫情等方面,向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建言献策,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,受到中共中央、国务院的高度重视,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。
遏制“台独”,心系统一。何鲁丽始终关心祖国和平统一大业,她带领民革全党,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,加大对台工作和海外联谊的力度,积极促进两岸经济、文化、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,大力宣传“和平统一、一国两制”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,团结更多的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,共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。2000年,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《关于尽速制订“反分裂国家行为法”的建议》,她亲自领导并参与建议的研究与讨论。2005年,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《反分裂国家法》,把党和国家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,为反对和遏制“台独”分裂活动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。何鲁丽回忆说,当时特别激动,不仅是因为我见证了这一过程,更是因为民革等各界人士的努力推动,大家共同催生了这部反“独”促统的法律。
平实质朴,赓续家风。何鲁丽虽出身名门,后又身居高位,但一生都很平实质朴。除了参加外事活动,她平时装束都很朴素。身边工作人员都知道,何鲁丽经常把一些纸张、信封反复使用,写完正面写反面,签字笔水用完也只换笔芯。何鲁丽素不喜排场铺张,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,她下基层的规矩是:不要局长陪,有个带路的就行了。担任民革中央主席期间,她每次外出调研,常挂在嘴边的是,不能给地方增加负担。倘若看到地方同志送一些贵重礼品,她会立即要求对方拿走,或原封寄回。何鲁丽对家人要求也极为严格,要求他们必须爱党爱国,必须走正道,用实际行动把父辈们赤诚爱国、平实质朴、清正廉洁的家风赓续传承。